債務人依法請領勞工退休金、勞工保險金、國民年金的權利,債權人是不能扣押的(註一)。
但是,
以上法律所規定不得查封之標的,若已轉換成債務人之一般財產(即法律沒有規定不得扣押的財產),
例如,勞工退休金已存入銀行戶頭,就變成存款,
而法律原則上並沒有規定債務人的存款不能扣押,
所以,債權人還是可以扣押存入帳戶內的勞工退休金。
針對這個問題,
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改寄支票的方式解決。
只要帳戶被扣押時,
檢具扣押證明或相關文件(例如:法院出具之執行命令或「查封財產通知書」等相關資料),向勞保局申請改寄支票。
申請人收到支票後,
可親至台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領取現金。
以解決錢一匯入帳戶,就被扣押的問題。
註一: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9條:
「勞工之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利,不得讓與、扣押、抵銷或供擔保。」
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1項:
「被保險人、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,不得讓與、抵銷、扣押或供擔保。」
國民年金法第55條第1項:
「領取本法相關給付之權利,不得作為扣押、讓與、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。」
勞工退休金、勞工保險金、國民年金可否扣押(強制執行)?
回覆刪除債務人依法請領勞工退休金、勞工保險金、國民年金的權利,債權人是不能扣押的(註一)。
但是,
以上法律所規定不得查封之標的,若已轉換成債務人之一般財產(即法律沒有規定不得扣押的財產),
例如,勞工退休金已存入銀行戶頭,就變成存款,
而法律原則上並沒有規定債務人的存款不能扣押,
所以,債權人還是可以扣押存入帳戶內的勞工退休金。
針對這個問題,
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改寄支票的方式解決。
只要帳戶被扣押時,
檢具扣押證明或相關文件(例如:法院出具之執行命令或「查封財產通知書」等相關資料),向勞保局申請改寄支票。
申請人收到支票後,
可親至台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領取現金。
以解決錢一匯入帳戶,就被扣押的問題。
台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領取現金!那債權人正是台灣土地銀行.債務人拿支票去兌現.會被當場扣押嗎? 現在正是這個狀況-----謝謝律師答覆!
您好:
刪除如債權人正是土地銀行,該支票恐有被土地銀行之危險。
建議您將此情形反應給勞保局,另謀解決之道,以免勞保給付保障勞工之目的落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