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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
消費糾紛處理管道簡介
消費者在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時,可透過以下管道主張權益:
1. 向消費者基金會(02-2700-1234)以書面方式申訴。
2. 或直接撥打電話1950,亦可轉接至各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;
3. 若申訴無效,還可以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表格申請調解,各縣市均有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,專門處理消費糾紛。
4.如果還是不能解決,仍可至法院提起民事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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