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做工程、裝修或生意的人都有過這種經驗:
工程做完了、貨也交了,對方卻一直拖著不付款。
一開始通常不好意思催,想說「再等等看」。
過幾個月之後再聯絡,對方不是推說公司周轉有問題,就是乾脆已讀不回。等到真的受不了,才想到找律師處理。
但這時常常會出現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問題——時效。
依照法律規定,承攬報酬以及商人間的買賣價金請求權,時效只有兩年。
換句話說,如果兩年內沒有採取法律行動,例如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,一旦時效完成,就算對方真的欠你錢,對方只要主張時效,你就很可能再也拿不回這筆款項。
曾遇過一位做裝修工程的業主,工程完工後客戶拖了半年不付款。他一直想說對方應該只是暫時周轉不靈,不好意思催得太急。等到真的來諮詢時,距離兩年時效只剩下三個月。
幸好經律師建議立即聲請支付命令,成功在時效內固定債權,最後也順利把款項追回來。
如果再晚一點,整筆工程款可能就直接「歸零」。
因此,如果你是從事以下工作:
工程或裝修承攬
接案服務
公司間貨物買賣
設備或材料供應
只要遇到客戶拖欠款項,不要等太久。
很多時候,透過支付命令或訴訟程序,反而能讓對方更願意出面處理。
畢竟,錢是辛苦賺來的,法律工具用得早,才有機會把帳款順利收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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